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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08年就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大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
  (一)大力开展创业培训。一是大力实施能力促创业计划,积极培育失业人员、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复员军人和返乡创业的农村劳动者等各类创业主体。全年实施创业培训2.5万人。二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今年再培训师资120名,充分发挥教师在培训教学、质量监控、咨询服务等方面的作用。三是加强培训质量管理。继续实行省派教师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对培训机构和教师定期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和开业率作为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
  (二)强化创业服务。一是搭建创业指导服务平台。各市要依托就业训练中心成立创业服务指导中心,纳入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免费为创业者收集项目信息,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创业培训、政策咨询等“一条龙”服务。二是进一步完善各类创业服务载体。要组织相关专家建立创业咨询专家志愿团,开设创业咨询室,打造咨询服务平台。建立创业项目库,设立创业项目和创业成果展示室,举办创业项目推介活动,各市每年至少征集创业项目100个。引导创业者成立创业者联谊会,建立创业者互助交流平台。三是建立创业孵化园区和示范基地,为自主创业人员提供孵化和创业实习服务。2008年底前,每市至少建成一个创业孵化园区。四是加强创业典型宣传,上半年在全省开展创业典型事迹巡回报告活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创业的氛围。召开全省创业促就业经验交流表彰大会,总结交流创业促就业工作经验,弘扬创业精神,激发社会创业热情。下半年,举办大型创业成果展示和创业项目推介专项活动,开展创业之星评选表彰活动。
  (三)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力度。一是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的意见》,进一步降低贷款门槛,扩大发放范围,提高贷款额度。二是省厅将把小额担保贷款任务完成情况列入下拨就业再就业资金的考核指标。各市要继续实行以奖代拨、公务员反担保等行之有效的措施,积极扩大合作银行范围,推动小额担保贷款的发放,确保完成全年小额担保贷款任务。三是建立创业培训和小额担保贷款联动工作机制,要求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人员必须先参加创业培训,以提高创业能力,降低创业风险。四是继续采取措施,抓好贷款回收工作,建立完善小额担保贷款的良性循环机制。
  五、进一步强化就业服务
  (一)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制度。一是根据《就业促进法》的规定,协调编制、财政等部门,推动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纳入财政全供,统一机构名称,落实人员编制。二是指导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分离原有的经营性项目或实体,确保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公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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