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淄博市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的通知
(淄政办发〔2008〕5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加强对全市价格调节基金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的作用,经市政府研究,确定成立淄博市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长:王顶岐(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周连华(市委常委、副市长)
刘有先(副市长)
成员:孙兴贵(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王新平(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王修德(市财政局局长)
田锡富(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振升(市审计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