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东四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有关事项变更的通知
(京劳社医发〔2008〕91号)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为加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根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1]11号)、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1]12号)的有关规定,经市、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审核,现决定对北京市东四医院等55家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有关项目予以变更。
本通知自2008年6月1日起执行。
附件1: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变更项目名单
附件2: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变更项目名单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
医疗机构变更项目名单
1、北京市东四医院,名称由北京市东四医院变更为:北京市东四中医医院;
2、首都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附属鼓楼中医医院,增加第二执业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前鼓楼苑胡同10号;
3、北京市隆福医院(北京市东城区老年病医院、北京市东城区景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加第二、三执业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后街14号、北京市东城区三眼井胡同乙68号;
4、北京市宣武区白纸坊医院(宣武区白纸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称由北京市宣武区白纸坊医院(宣武区白纸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变更为:北京市宣武区白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由北京市宣武区平原里19楼变更为:北京市宣武区新安中里4号;
5、宣武区白纸坊街道白纸坊胡同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由宣武区白纸坊胡同42号变更为:北京市宣武区白纸坊西街17号院7号楼102号;
6、北京电力工程公司卫生所,名称由北京电力工程公司卫生所变更为:北京大汉全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卫生所;
7、北京回龙观医院,地址变更为: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