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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商贸领域百日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本阶段工作是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检查整治行动,重点解决商业服务业经营单位和奥运供应服务企业安全生产、规范促销和屠宰企业存在的突出隐患和问题;各区县单位组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布置工作任务。
  1、集中开展生产安全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在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内展开安全隐患全面普查,摸清隐患数量,分别归类统计,排查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实施〈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细则》,实现经营场所经营规范、安全促销、秩序良好、无重大隐患的目标。
  3、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在属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联合公安、农业、卫生、工商等部门,对城乡结合部的私宰窝点进行重点整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举报一起,落实一起,保证举报查处率100%。
  4、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督促屠宰企业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对整改结束仍不能达到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主管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严格防范巩固阶段(2008年6月至7月)
  本阶段工作是在巩固整治成果基础上,通过落实各种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巩固安全保卫工作成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1、继续开展生产安全隐患整改验收工作,按照统一计划安排,协调安监、消防等部门,对商业零售经营场所存在的市、区县两级挂帐的隐患问题,加大督查整改和验收销帐,防止出现新的安全隐患。
  2、加强日常管理和检查,巩固工作成果。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和奥运供应服务企业的生产安全要在第一阶段整治提高的基础上,加强日常经常性管理和监督工作,落实各种检查、督查制度,确保以最好精神面貌和工作标准投入奥运期间的保障工作。积极配合《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促销活动管理规定》的实施,加大宣传和执法检查力度,严格管理、规范促销。
  3、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的安全检查,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定点屠宰企业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生猪进厂检查验收制度和肉品销售台账管理制度,是否有屠宰注水猪、病死猪等违法行为,专业技术人员和肉品检验人员是否经过专业技术培训。
  (三)严格控制实施阶段(2008年8月)
  本阶段的工作要按照总体部署要求,确保落实各种保障计划,确保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和屠宰企业生产安全在有效的管控之中。
  1、实行主要领导主抓,全面落实防控措施。保证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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