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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08年劳务输出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08年劳务输出工作要点的通知
(豫劳社劳务〔2008〕8号)


各省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2008年劳务输出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省厅劳务输出服务处。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2008年劳务输出工作要点

  2008年全省劳务输出工作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河南省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条例》为契机,统筹城乡就业,力争在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服务、农民工权益保障及回乡创业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推动全省劳务经济再上新台阶。全年培训农村劳动力66万人,新增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150万人。
  一、强化就业服务,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
  (一)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服务网络建设。指导市县以乡镇机构建设为重点,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将公共就业服务延伸到乡村,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搞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基础建设项目试点,加快推进标准化、规范化乡镇劳动保障所和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二)建立农村劳动力信息统计制度。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普查统计,充实完善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实现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动态管理。开展企业用工调查,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及时为外出务工农民提供就业信息。
  (三)强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继续开展“春风行动”,为农民工免费提供就业信息、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和就业介绍服务。强化劳务协作,指导各地采取多种形式,实现与劳务输入地及用工单位的有序对接,努力扩大有组织劳务输出的规模。
  (四)搞好劳务输出基地县建设。推行服务、培训、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劳务输出示范县的典型带动作用,指导和推动劳务输出基地县创建全国劳务输出示范县。
  (五)扩大境外就业规模。强化境外就业服务,加强国际劳务协作,拓宽境外就业渠道,为中介机构及外出农民提供更多境外就业信息;制定政策,为境外就业人员提供小额担保贷款,鼓励境外就业中介机构与劳务输出基地县建立劳务合作机制, 2008年新增境外就业人员1万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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