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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委关于缓解北京市区交通拥堵第五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12月30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30日)废止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委关于缓解北京市区交通拥堵第五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8]2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交通委《关于缓解北京市区交通拥堵第五阶段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日

关于缓解北京市区交通拥堵第五阶段工作方案
(市交通委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遵循“标本兼治、建管并举、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分工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2004年至2007年本市开展了四个阶段缓解市区交通拥堵工作,经过多方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2008年底,本市机动车保有量将达到340万辆左右,而交通设施供给能力增长有限,交通拥堵形势依然严峻。为做好缓解市区交通拥堵第五阶段工作,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
  建管并举,新建、改造和科学规范管理相结合。继续加快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公共交通吸引力,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达到36%;实施微循环系统改造和交通疏堵工程,推进智能交通建设;加大交通管理力度,提高文明服务水平。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交通保障工作。主要包括以下5项工作:建成72条奥运场馆周边道路和19个临时场站,整治奥运场馆周边道路环境;开设34条奥运公交专线;制订实施奥运交通保障方案;制订奥运会开闭幕式及奥运圣火传递等大型活动交通组织保障方案;组织设置奥林匹克专用车道并新建160处灯控系统。
  (二)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以下9项工作:奥运会前建成并开通10号线一期等3条地铁线路;续建4号线等7条地铁线路;争取新开工建设2条地铁新线路;调整既有地铁线路列车编组,缩短运行间隔;建成安立路大容量快速公交和续建朝阳路大容量快速公交;建设京津第二通道等高速公路;建设阜石路(四环路至五环路)、朝阳路二期等城市道路;建设东直门等6个综合交通枢纽;完善北京南站等交通枢纽配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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