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技术保障
建立环境安全预警系统,组建专家组,确保在启动预警前、事件发生后相关环境专家能迅速到位,为指挥决策提供服务。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数据库,建立健全各专业应急队伍。
5.6 宣传、培训与演练
5.6.1 各级环保部门应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常识,编印、发放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公众防护“明白卡”,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5.6.2 各级环保部门以及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主管部门应加强环境事件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培训和重要目标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应急处置、检验、监测等专门人才。
5.6.3 各级环保部门以及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主管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及相关单项预案,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5.7 应急能力评价
为保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始终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并实现持续改进,对各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构的设置情况、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建立与执行情况、队伍的建设和人员培训与考核情况、应急装备和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等,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评价体系中,实行自上而下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机制。
6 附则
6.1 名词术语定义
环境事件: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群众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地区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
预案分类: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环境事件主要分为三类: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生物物种安全环境事件和辐射环境污染事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包括重点流域、敏感水域水环境污染事件,城市光化学烟雾污染事件,危险化学品、废弃化学品污染事件等。生物物种安全环境事件主要是指生物物种受到不当采集、猎杀、走私、非法携带出入境或合作交换、工程建设危害以及外来入侵物种对生物多样性造成损失和对生态环境造成威胁和危害事件,辐射环境污染事件包括放射性同位素(开放型和密封型)、辐照装置、放射性废物等辐射污染事件。
泄漏处理:对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有毒气体等污染源因事件发生泄漏时所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泄漏处理要及时、得当,避免重大事件的发生。泄漏处理一般分为泄漏源控制和泄漏物处置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