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高度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要改进和加强对消费者的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培育社会公众的金融意识和风险意识。广泛利用新闻媒体和社区宣传窗以及在营业场所张贴和放置免费的金融知识宣传资料,向社会公众宣传金融知识,增进社会公众对银行业务的了解。特别是在营销理财产品、拓展咨询服务等业务过程中,应公平对待金融消费者,做好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风险提示和信息披露。重视客户投诉的处理工作,及时受理客户投诉,妥善处理客户纠纷,不断提高客户满意度。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都要成立投诉受理办公室,公布投诉受理电话,并落实专人受理。
13.注重诚信理念的宣传,推进信用建设。要切实遵守社会信用规则,倡导“诚信为本”的经营理念,在业务经营中做到诚实守信,以实际行动为社会树立诚信典范,促进社会信用环境建设。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金融政策,传播金融知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以建立和完善农村信用担保体系为突破口,以信用村、信用户、信用镇评定扩面增量为平台,深入开展农村信用环境建设。要加大对违反信用行为的信贷制裁,对逃债、赖债户通过司法途径坚决依法惩处。
五、防范金融风险,共同维护地区金融安全
14.深化授信风险管控。要充分认识当前银行经营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建立健全风险管控体系,增强全面风险管理和应变能力,特别要强化信用风险的管理,防止大额风险的发生,确保我市不良贷款继续保持低位运行。重点做好大额授信客户风险预警和防范,加强对粗放型扩张的集团企业授信风险的跟踪监测,防止因企业资金链断裂产生区域性贷款违约风险。高度重视行业风险监测,重点关注调控行业贷款风险,密切关注宏观形势发展对我市实体经济影响而产生的银行信贷行业性风险,做到未雨绸缪、主动应对。
15.巩固案件专项治理成果。防范金融操作风险、减少案件发生是推进“平安绍兴”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维护银行业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保证。要不断完善防案体制机制,切实巩固案件专项治理成果。加强基层网点制度执行力建设,有效减少违规操作行为的发生。强化合规文化建设,开展自我合规评价和整改活动,确保合规建设进一步落到实处。坚持有案必查、一案一查的原则,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案件的业内通报和适当的外部披露。
16.着力提升银行业整体风险承受能力。银行同业之间要加强联系、沟通和合作,共同研究解决经营中面临的重要问题和重大风险,提高银行业整体的风险承受能力,维护运营安全。对于涉及多家银行的大额信贷风险,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从共同维护银行业系统性安全的高度,统一认识,协调行动,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系统性贷款损失。对大型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需求,积极通过银团贷款解决以分散风险。
17.高度重视安全隐患的防范。要立足自身,审时度势,防微杜渐,努力维护金融安全和绍兴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法人金融机构要切实贯彻审慎经营理念,稳健发展业务,主动防范清偿性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科学规划员工职业生涯,严格遵守劳动用工规定,高度重视不同工种员工利益诉求,切实保护员工合法权益。加强对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对非法集资、非法担保公司的识别与防范,自觉抵制各种非法金融活动的渗透、侵蚀和风险转嫁,共同防范非法金融对社会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