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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政办字〔2008〕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济南市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八年五月九日

  济南市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有效防止作物秸秆焚烧污染,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现就全面推进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其中,重点实施范围是:济南遥墙机场周围,济青、京福、绕城高速和城市周边主干道沿线区域,涉及章丘市、济阳县和市中、槐荫、天桥、历城、长清区的4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包括高新区代管的孙村镇)。
  二、工作目标
  探索建立全市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长效机制,基本实现作物秸秆资源化、产业化利用,从根本上解决作物秸秆焚烧问题。2008年重点区域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要达到90%以上,全面禁止焚烧作物秸秆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作物秸秆还田工作力度。加大作物秸秆机械还田补贴力度,调动农民购买、使用机械作业的积极性,大规模推进作物秸秆机械还田。对不便于机械收割的零星地块作物秸秆,采取就地机械粉碎、菌剂腐熟、沤肥还田的方式处理。2008年全市重点区域实现作物秸秆机械还田80万亩。
  (二)加强作物秸秆青贮利用。大力推广作物秸秆青贮氨化技术,鼓励发展畜牧养殖场,引导养殖户建设青贮氨化设施,不断扩大青贮规模。2008年重点区域实现作物秸秆青贮30万亩。
  (三)提高作物秸秆加工利用率。鼓励科技攻关,大力发展以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为主的生物质产业,不断拓宽以作物秸秆为主的工业化利用渠道,延伸拉长作物秸秆产业链条。2008年全市重点区域实现作物秸秆加工5万亩。
  (四)大力改进作物种植方式。积极推广机械免耕播种技术、秸秆覆盖保护土壤技术、农机农艺结合技术,降低秸秆综合利用成本,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切实提高利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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