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表彰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陕食安委发[2008]12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2007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各级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各项监管措施,全省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好转,食品质量水平稳步提高,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为了树立典型、鼓励先进,充分调动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促进食品安全监管事业的发展,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决定: 授予西安市工商局等51个单位“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郑庆辉等65名同志“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创造新的业绩。
全省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1、陕西省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2、陕西省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二OO八年二月四日
附件1:
陕西省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食品安全综合评价优秀奖
西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延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宝鸡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二、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
西安市
工商局、高陵县食安委办公室、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协调监察处
宝鸡市
食安委办公室、质监局、卫生局、商务局
铜川市
食品药品监管局、王益区食安委办公室、宜君县食安委办公室
咸阳市
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乾县食安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