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项目对接
(一)技术需求与项目成果对接任务
由“绿博会”组委会项目对接部、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项目技术需求和项目成果对接工作,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在地市项目成果的对接,任务分解如下(单位:个):
地 区
| 成功对接项目
| 地 区
| 成功对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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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
| 28
| 三明市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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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
| 24
| 南平市
| 11
|
泉州市
| 26
| 龙岩市
| 11
|
漳州市
| 14
| 宁德市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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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
| 13
| 总 计
|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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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术需求与项目成果对接工作计划
序号
| 时间安排
| 工 作 任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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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月
| 发动设区市开展第二届“绿博会”会前项目成果对接:下发技术需求征集和成果对接工作通知,要求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开展第二届“绿博会”技术需求征集和成果对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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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月
| ①赴福州、厦门、泉州、宁德等地指导、督促首届“绿博会”对接项目落地建设,发动、指导第二届“绿博会”新项目对接和技术需求征集工作。
②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征集技术需求和寻找项目对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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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月
| ①各设区市上报跟踪落实去年首届“绿博会”对接项目落地情况,厅项目办汇总各地情况报送省“6.18”组委会办公室;
②赴南平、三明、龙岩等地指导第二届“绿博会”新项目对接和技术需求征集工作;
③第一次通报全省开展第二届“绿博会”项目对接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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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月
| ① 5日前厅项目办汇总统计各地技术需求征集情况;
②深入福州、厦门、泉州等重点地区相关企业、科研单位、院校,进一步推进项目对接工作,并指导、帮助重点项目顺利对接;
③将技术需求下发各设区市及相关单位,促进各地开展项目对接工作;
④第二次通报全省开展第二届“绿博会”项目对接情况,并报送省“6.18”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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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月
| ①汇总各地上报对接项目,报送省“6.18”办;
②会同“绿博会”组委会相关部门,筛选重点对接项目,并对重点对接项目进行广泛宣传;
③第三次通报全省开展第二届“绿博会”项目对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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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6月
| 汇总统计第二届“绿博会”对接项目,并做好建设行业需求展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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