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农村水利工程、农田基本建设和农村供水、人畜饮水工程和水保生态工程。
卫生部门负责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的建设工作。
交通部门负责农村公路建设。
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农村污染治理资金、试点经费补助,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积极探索农村环境保护项目支持的方式和方法。
(二)建立健全农村环保投入机制,完善地方法律法规。农村环境保护是公益性事业,全省各级政府要起主导作用,在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性较强的领域,政府要担当主要责任。各地应逐年增加农村环境保护的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并安排一定比例的排污费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环境保护。在实行统一规划的基础上,要把建设、水利、交通、供水、绿化、治污等各项任务落实到相关部门组织实施。重点支持饮用水源地保护、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治理和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及生态示范创建活动的开展。逐步完善农村环境保护投入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逐步制订和完善农村环境保护的地方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加强农村环保基层队伍建设。县级环保部门的工作重心要逐步实现由城区向农村转移,建立较为完善的农村环境预警监控体系。重点加强县级环境监测站硬件设施、技术手段和人员队伍建设。
加强基层环保力量。乡镇人民政府应明确分管环境保护的领导并逐步建立环保监察员制度,制订村规民约,组织村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把环保工作职责落到实处。
(四)加大农村环保宣传力度,推广实用新技术。以提高农民环保意识、转变农民传统观念、改变农民落后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为目的,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册等载体,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环保知识和环境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加强农村环保宣传工作。
建立健全农业环保技术推广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实用技术的推广、咨询服务和监督管理。围绕“利用”、“节约”、“减污”、“增收”,引进和推广应用秸秆综合利用、植保、替代农药、测土配方施肥、土壤综合防治、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农产品无公害标准化生产等国内外先进技术,进一步研究开发成本低、操作简单、高效实用的农业环保技术,为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科技保障。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