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工业遗产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工业遗产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8〕52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工交办、省文物局制订的《陕西省工业遗产普查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五月四日

陕西省工业遗产普查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掌握我省工业遗产的数量、分布和保存现状,切实推进工业遗产保护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和《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工业遗产保护的通知》(文物保发〔2006〕1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必要性及重要意义

  我省现存工业遗产,虽然只有近百年或几十年的历史,但作为工业化进程中的重要遗存,是一种稀缺性资源,是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特殊的历史、社会、科技和审美启智价值。近年来,从全国范围看,工业遗产保护逐步兴起,2006年4月,国家文物局在江苏省无锡市召开了首届中国工业遗产保护论坛,发表了关于中国工业遗产保护的《无锡建议》。2006年5月,国家文物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工业遗产保护的通知》,提出要重视工业遗产保护,开展工业遗产的调查、评估、认定、保护和利用等各项工作。北京、上海、江苏、广东等省市已积极开展工业遗产保护工作,如北京798工厂、上海江南造船厂、广东粤中造船厂等见证中国工业发展进程的工业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目前,我省列入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的文物单位中,除位于延安市延长县的中国大陆第一口油井外,无其他近现代工业遗产。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企业改革改制工作进一步深化,在此过程中,我省部分传统工业逐渐衰退,一些企业停产关闭,许多有价值的工业遗产面临拆毁,大量珍贵的档案不断流失。如何有效组织力量,开展全省工业遗产普查,摸清家底,掌握情况,做好登记、认定工作,是目前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工作的首要任务。

  二、主要对象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