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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继续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牵头和责任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治理责任,积极探索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源头治理措施,巩固全省公路基本无“三乱”成果。各地、各部门可根据本地、本行业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清理纠正工作。

  (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促进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

  各部门、各行业要坚持纠建并举、重在建设、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加强作风建设。省直各部门各行业要强化监管和指导责任,并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形成一级抓一级,上下互相监督、互相促进的行风建设新局面。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努力实现行风建设新突破。要深入开展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纪观念教育,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上取得新突破;要重视建立和完善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在发挥纠风治本功能上取得新突破;要健全内部监督,加强群众监督,重视舆论监督,在强化事前事中监督上取得新突破;要深化改革,逐步建立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权力运行规范,在制度创新上取得新突破;要研究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新情况、新特点,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在创新纠风工作有效载体上取得新突破。

  围绕纠风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组织开展好对今年新增专项治理所涉及的部门和行业、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部门和行业,以及基层站所、学校、医院的评议。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主线,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创新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形式,扩大覆盖面和参与面,提高办结率和群众满意度。及时研究民主评议和政风行风热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成功做法和经验,确保纠风工作健康开展。

  三、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总体部署、部门各负其责、纠风办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各部门、各行业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全力抓好本单位、本系统的作风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纠风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主要领导要加强对纠风工作的具体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各级纠风办要监督下级政府履行好纠风工作责任,定期向本级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汇报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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