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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完善我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的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完善我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的意见
(陕政办发〔2008〕54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持续有力地支持下,我省中小企业快速成长、不断发展,对全省经济社会建设作出了很大贡献。但贷款难、担保难、融资难问题也对其进一步发展构成了很大制约,为更好地支持全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制度性保障

  (一)建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省中小企业局、省金融办、省财政厅、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监局以及省银行同业协会等单位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加强对全省中小企业融资工作的服务和指导。省中小企业局、省金融办等部门要通过定期组织召开各类融资洽谈会、推介会等形式,加强金融机构与企业的沟通合作,更好地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二)建立对中小企业贷款融资的激励约束机制。各级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对金融机构因发放中小企业贷款而产生的风险和政策性损失进行适当补偿;对在中小企业贷款方面成果显著的金融机构,在财政资金的存放上给予倾斜;对省内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方面进行评比时,适当加大中小企业贷款情况在评选指标体系中的比重。

  二、完善多层次融资服务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

  (一)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金融机构要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特点和需求,简化审批手续,研究开发适合中小企业需要的金融信贷产品,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二)引进更多的省外金融机构来陕发展。积极创造条件,引进省外金融机构尤其是在中小企业贷款方面业务开展较好、机制灵活的金融机构来陕设立分支机构,发挥示范效应和带动效应,提高全省现有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的关注度。

  (三)积极发挥地方金融作用。根据省内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在服务地方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的特点,实施错位竞争,逐步培育服务中小企业的竞争优势。加快省内城市商业银行重组工作步伐,突出其为省内中小企业发展服务的战略定位,努力使之成为我省中小企业贷款的主渠道。加快组建村镇银行,鼓励和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发挥小额贷款公司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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