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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0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0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知
(绍政发〔2008〕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7年,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圆满完成了省下达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任务。根据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的2007年度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经市人口领导小组考核,各县(市、区)得分均在85分以上,达到人口计生管理预定目标。根据考核成绩,现决定授予诸暨市、上虞市、越城区200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一等奖,授予绍兴县、嵊州市200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二等奖,授予新昌县、绍兴经济开发区、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200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达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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