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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城市绿化包保责任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注:1、本表格由城市干道两侧沿街或绿地周边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商户、住房等绿化包保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签订。

  2、本表格一式四份,分别由责任人、城市管理部门、工商部门、市创园办保管。

  附表二
  宿州市城市绿化包保责任制明细表
  (城区街巷绿化两侧)

办事处名称

街巷名称

责任单位

责任人

联系

电话

区 城 市

管理人员

联系

电话

办 事 处

管理人员

联系电话

责任树木

品  种

规  格

门前株数

左侧株数

总计株数

  承诺一定积极配合城市管理、办事处等部门管理人员,认真管理所包保的绿化树木,并保证做到如下几点:

  1、保持树木正常生长,不摇树、爬树、攀树、摘花、采果;

  2、不影响树容树貌,不依树搭棚、圈围树木、剥皮挖根、树上拴铁丝、钉钉子、铁箍挂牌、架电线、拴绳挂物、拴系宠物;

  3、不破坏树木生长环境,不在树池内或树木周围堆放垃圾、倾倒废水残渣、取土、种植青菜及农作物等;

  4、不危害树木,不在树下明火设灶、烘烤树木;

  5、不破坏树木,保证机械、车辆不撞伤、撞倒树木;

  6、未经园林部门批准不擅自砍伐、修剪、移植树木;

  7、对破坏树木的行为和案件,保证积极主动劝阻、举报、检举、揭发和协同处理。

责任人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办事处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区城市管理部门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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