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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彭水府办发〔2008〕7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强烈地震后,经过最近几天的初步排查和情况收集,发现一些新的安全隐患,抗震救灾形势不容乐观。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人民政府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抗震救灾工作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务必将抗震救灾作为当前主要工作
  当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抗震救灾作为头等大事,全力以赴,加强领导,抓紧抓好抓落实。要把保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重中之重,及时做好震后各种隐患排查和查灾救灾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全面部署,负起总责,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具体抓,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不走过场。各相关单位要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及时解决抗震救灾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不得互相推诿,玩忽职守,敷衍塞责,坚决防止各类次生、衍生灾害发生,千方百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最大程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深入开展安全大排查,按时上报受灾情况
  各乡镇和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彭水府办发〔2008〕71号)要求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第一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各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严格实行日报告制度。
  (一)隐患排查要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不放过一处。
  (二)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能治理的要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治理,不能治理的,要组织群众紧急避让,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三)灾情评估要客观,实事求是,既不能夸大,危言耸听;更不能缩小,隐瞒不报。
  (四)对隐患排查情况、受灾情况和恢复整治信息,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于当日18时前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加强社会面控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坚守工作岗位。县公安局要加大对公共区域和重要场所的巡逻防控力度,严防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借机扰乱和破坏社会秩序。县交警大队要切实维护好交通秩序,确保县城和主要干道交通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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