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60分以下):没有施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或者有违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且后果严重的行为,社会评议不满意。
第八条 政府信息公开考核采取年终考评和季度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年终考评40%,季度考评60%)。年终考评采取集中的方法,季度考评采取网站社会评议和随机检查的方法。
第九条 政府信息公开季度考评程序:
(一)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协调会议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季度考评工作,季度考评采取社会评议和随机检查的方法。社会评议主要通过郑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随机检查主要通过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
(二)在郑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建立郑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栏目,接受公众对考核对象政府信息公开满意度投票,投票内容主要包括:公众对该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是否满意、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是否满意、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处理是否满意。
(三)各级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受委托的第三方中介机构通过对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情况进行监督评分。监督评分的主要内容有机构信息,规范性文件,重要信息的发布和更新是否及时准确;对公众的投诉受理是否及时,网站是否可靠运行。随机检查每季度进行三次集中数据采样,分别为每月的最后一个星期,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星期集中数据监督评分,其评分结果经市政府信息公开协调会议审核后,予以公布。
第十条 政府信息公开年终考评程序:
(一)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协调会议办公室负责起草政府信息公开年终考评方案,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协调会议审议并确定年终考评方案。
(二)考评对象根据考评方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以单位正式文件的形式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上报市政府信息公开协调会议办公室,并在下一年度的3月31日前公布。
(三)考评小组根据考评方案,采取实地考查、综合评议等方式进行考评。
(四)考评小组根据每个单位当年季度考评和年终考评,综合算出年度考核结果及具体整改意见,报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协调会议审定,并将审定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考评对象,公布考核结果。
第十一条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接到考核结果通知后要立即整改,并在1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市监察局和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协调会议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