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的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机构、范围、内容、形式、时效、制度和效果等。
第六条 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标准:组织机构健全、领导责任明确;公开范围全面、公开内容齐全、公开方式明确、公开程序实用、公开及时准确;社会评议满意;监督保障完善;奖惩措施得力(具体内容见附件)。
第七条 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的结果以百分制方式排名计算,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各等次的分值标准:
优秀(90分以上):积极认真施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措施得力,成绩显著,社会评议好。
良好(70分-89分):认真施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措施比较得力,取得一定成效,社会评议满意。
合格(60分-69分):施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社会评议基本满意。
不合格(60分以下):没有施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或者有违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且后果严重的行为,社会评议不满意。
第八条 政府信息公开考核采取年终考评和季度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年终考评40%,季度考评60%)。年终考评采取集中的方法,季度考评采取网站社会评议和随机检查的方法。
第九条 政府信息公开季度考评程序:
(一)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协调会议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季度考评工作,季度考评采取社会评议和随机检查的方法。社会评议主要通过郑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随机检查主要通过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
(二)在郑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建立郑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栏目,接受公众对考核对象政府信息公开满意度投票,投票内容主要包括:公众对该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是否满意、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是否满意、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处理是否满意。
(三)各级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受委托的第三方中介机构通过对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情况进行监督评分。监督评分的主要内容有机构信息,规范性文件,重要信息的发布和更新是否及时准确;对公众的投诉受理是否及时,网站是否可靠运行。随机检查每季度进行三次集中数据采样,分别为每月的最后一个星期,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星期集中数据监督评分,其评分结果经市政府信息公开协调会议审核后,予以公布。
第十条 政府信息公开年终考评程序:
(一)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协调会议办公室负责起草政府信息公开年终考评方案,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协调会议审议并确定年终考评方案。
(二)考评对象根据考评方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以单位正式文件的形式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上报市政府信息公开协调会议办公室,并在下一年度的3月31日前公布。
(三)考评小组根据考评方案,采取实地考查、综合评议等方式进行考评。
(四)考评小组根据每个单位当年季度考评和年终考评,综合算出年度考核结果及具体整改意见,报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协调会议审定,并将审定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考评对象,公布考核结果。
第十一条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接到考核结果通知后要立即整改,并在1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市监察局和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协调会议办公室。
第十二条 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结果可作为当年市政府其他考评的重要参考依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对政府信息公开先进单位给予通报表彰。政府信息公开考核不合格的,在当年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考评中不能评为先进单位,也不能产生先进个人。
第十三条 考核对象可依照本制度制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细则,组织实施本单位内部考评办法。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附件:
郑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暂行标准
季度考评
标 准
|
考评内容
|
满分标准
|
社会评议
(公众投票)
| 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是否满意
| 10
|
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是否满意
| 10
|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处理是否满意
| 10
|
随机检查
(网站监督)
| 内容
| 形式
| |
|
机构信息
| 是否公布
| 是否更新
| 10
|
规范性文件
| 是否公布
| 是否更新
| 20
|
重要信息
| 是否公布
| 是否更新
| 20
|
公众投诉
| 是否受理
| 是否满意
| 10
|
网站运行
| 是否可靠
| | 10
|
年终考评
标 准
|
考评内容
|
满分标准
|
机构信息
| 组织机构健全,单位、处室工作职责明确
| 5
|
各级领导分工责任明确
| 5
|
单位联系方式明确
| 5
|
公开内容
| 内容全面,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按照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全面公开
| 20
|
建立以网站公开为主要、其他方式公开为辅助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15
|
及时准确,各类规范性文件,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公开,其他信息内容更新及时
| 10
|
公开方式便民,便于公众进行检索、查询、复制
| 5
|
工作制度
| 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和工作计划
| 5
|
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 5
|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考评(检查)及责任追究制度
| 5
|
公开效果
| 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反映
| 10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违法违规行为
| 5
|
公众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受理反馈及时
| 5
|
年度考核
| 分数
| 程度
|
季度分×60%+年终分×40%=90分以上
| 优秀
|
季度分×60%+年终分×40%=70-89分
| 良好
|
季度分×60%+年终分×40%=60-69分
| 合格
|
季度分×60%+年终分×40%=60分以下
| 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