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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进一步推进品牌战略实施意见的通知

  按照“三大方阵”的总体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四区两带一线”区域经济发展布局,努力培育区域品牌和省内旅游品牌。一是在以西宁为中心的东部地区,重点围绕藏毯、中藏药材、机械装备、建材、钢材、铝型材、民族服饰、农畜产品、生物制品等优势产业,筛选一批具有比较优势、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重点产品进行扶持,率先培育一批品牌。二是在柴达木地区,以循环经济试验区为载体,重点围绕盐湖化工、有色金属、油气化工、煤化工、青海昆仑玉、枸杞等优势产业,筛选一批具有比较优势、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重点产品进行扶持,率先培育一批品牌。三是在环湖地区,重点围绕煤化工、畜产品、特色农产品等地方产业,筛选一批具有比较优势、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重点产品进行扶持,率先培育一批品牌。四是在“三江源”地区,重点围绕名贵药材、民族手工艺等地方产业,筛选一些具有比较优势、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重点产品进行扶持,努力培育品牌。五是按照打造高原旅游名省的要求,围绕环西宁“中国夏都”旅游圈、环青海湖风光和体育旅游圈、青藏铁路世界屋脊旅游带、三江源生态旅游区和黄河上游自然景观、民族宗教文化旅游圈中的青海湖、塔尔寺、原子城、金银滩草原、坎布拉、孟达天池、祁连山风光、盐湖城等知名景区和热贡艺术、土族文化、撒拉族文化等民族风情艺术,积极培育旅游业与文化产业相结合的特色品牌。力争建设5个左右在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旅游品牌,2件以上少数民族特色品牌和3件以上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服务品牌。
  三、进一步推进品牌战略的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推进品牌战略。
  省政府成立由主管副省长任组长、政府主管副秘书长为副组长,经委、公安、财政、农牧、商务、文化、税务、广电、工商、质监、旅游、法院、海关、检验检疫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品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加强对品牌战略工作的整体规划和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集中研究创牌企业的申报、省级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的认定以及品牌建设发展基金的使用。各级政府也要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切实抓好落实工作。同时,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紧密结合地区实际,坚持梯级推进的原则,打造注册商标、青海品牌和中国品牌“三个方阵”,进一步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分级推进,确保品牌战略工作扎实有效。县、区政府重点抓好注册商标的培育工作,指导各类经营主体积极申请商标注册,走自主创品牌之路。市、地、州政府重点抓好著名商标和青海名牌的扶持保护工作,推荐著名商标和青海名牌工作要有规划,早准备,选送的商标和名牌产品要力争做到对形成产业集群有核心作用,对经济增长有拉动作用,对企业及社会各界有示范作用。省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重点抓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中华老字号等中国品牌的培育和保护工作。要根据认定标准和产业、行业特点,有重点地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优势品牌,形成国家级品牌梯级发展格局。工商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引导企业申请注册商标和创立高知名度商标,帮助企业做好著名、驰名商标的申报工作;质量监督部门要引导帮助企业做好青海名牌、中国名牌的申报工作,商务厅要做好中华老字号和企业境外商标注册的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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