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1.2007年度县(市、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根据《浙江省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制定。
2.本评分细则实行基准分扣分制,基准分为100分。每一扣分事项的最低扣分为5分,直至扣完该考核项目的基准分。其中创新事项作为评价县(市、区)政府依法行政情况时参考。
附件2:
200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须提供查阅的相关材料和台帐清单[县(市、区)政府]
序号 | 考核项目 | 需提供查阅的相关资料 |
一 | 落实纲要和省委省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要求方面 | 1.贯彻建设“法治浙江”、 “法治绍兴”和“法治政府”的有关文件或会议材料。2.有关履行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城市规划、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文化市场等政府监管职责方面的总结材料。有发生问题并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还应当提供专题说明。3.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所属部门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执法职权、执法依据和执法责任梳理工作的文件材料和公布情况。4.对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文件和总结材料。5.组织对所属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的通知、检查总结或通报、下级部门的报告等资料。6.2007年度有以政府名义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的,各提供2件连号案卷。7.根据浙政办发〔2007〕38号文件,配合做好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和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材料。 |
二 | 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方面 | 1.落实省市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会议精神的文件及有关会议材料;行政裁决、行政调解、信访等工作制度的台帐。2.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及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受理、处理和转办记录。3.2007年度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登记材料及连号复议案卷10个,不足10个的全部提供。4.2007年度县(市、区)政府有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行政诉讼被告的,各提供连号的复议、应诉案卷3件(不足3件的全部提供)。 |
三 | 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方面 |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制度文本。2.2007年县(市、区)政府作出涉及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重大决策、决定事项的案卷3件,少于3件的全部提供。3.2007年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连号文本5件及相关档案材料,少于5件的全部提供。4.2007年发文登记簿、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公布方式和已报市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注明报送备案时间)。 |
四 | 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面 | 1.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有关制度。组织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计划通知、评查记录、评查结果等有关材料。2.2007年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行政诉讼被告的,提供复议、应诉案件一览表(内容包括序号,案由,当事人,提交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书面答辩、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等有关材料的时间,是否出庭应诉,最终处理结果)。3.受理部门和下级政府重大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报送备案的目录。4.重大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报送市政府备案的目录。5.上报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统计报表的台帐。6.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域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工作的有关文件材料。7.政府法制机构的“三定”规定,法制机构建设、法制工作人员(专职、兼职)名单及有关情况说明。 |
五 | 创新事项 | 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有重大制度创新,在辖区或部门推行实施并取得明显成效的;行政执法工作成功的经验和做法,被国家或省政府推广的,提供专题材料和有关证明性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