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申报2008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项目建议的通知
(绍政办发〔2007〕206号)
市政府各部门:
为做好新一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根据《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绍兴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有关要求,现就申报2008年度规范性文件项目建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2008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新一年工作目标任务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改善民生这一主线,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为加快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2008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重点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落实节能减排措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完善我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注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社会建设,着力改善民生;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规范性文件项目建议被市政府采纳列入计划的,有关部门应尽早组织人员进行调研和起草,正式行文上报市政府前,应先报市政府法制办审定。
希各有关部门按通知要求将2008年度需报请市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项目建议,于2008年1月10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法规处。
附件:绍兴市人民政府2008年度规范性文件项目建议表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
绍兴市人民政府2008年度规范性文件项目建议表
申报单位:
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主要制定依据
| 报送草案时间
| 单位分管领导
| 联系人姓名、电话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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