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1月26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26日)宣布失效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郑州市政府目标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郑政〔2008〕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2008年郑州市政府目标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
2008年郑州市政府目标管理工作方案
一、关于目标体系设置
2008年目标体系设置的基本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推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加快构建和谐郑州,突出重点、尊重规律、科学合理、统筹安排,强化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目标管理。鉴于跨越式发展“八项重点工程”本年度目标任务已在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意见》(郑发〔2006〕10号)中明确部署,为市民承诺的“十件实事”已在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市委市政府2008年为民办理“十件实事”责任单位的通知》(郑办〔2008〕19号)中分解,不再重复列入政府目标体系中。今年拟定的目标体系主要包括以下三大类。
(一)跨越式发展主要目标。
主要针对“五个四”的目标任务,包括9项。
1.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000亿元;
2.人均生产总值达到40000元以上;
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新增400亿元以上;
4.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1300亿元,增长15%。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统计局
5.利用域外资金达到400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6.规模以上工业销售收入达到4000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市经委
7.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新增40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8.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320元以上,增长11%。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060元,增长10%。
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民政局
以上9项跨越式发展目标分别确定了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详见附件1),并已由责任单位分解至各县(市)、区落实(详见附件2)。
(二)节能降耗和污染物减排目标。
主要包括3项约束性政府目标,必须确保完成。
1.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