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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林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意见的通知

  --力争生产能力尽快恢复,农民收入不减。采取一系列灾后自救措施,2-5年内基本恢复竹林、花卉、香榧、杨梅等商品林基地生产能力,使山区农民经济收入不减,生活水平不下降。
  --力争森林资源尽快恢复,生态功能不退。通过科学培育管理,5年内使生态林全面复壮,森林资源只增不减,生态功能只优化不退化。
  三、突出重点做好林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一)加快清理受害竹木,最大限度减少林农损失。按照“尽力救护,及时清理,减少损失,规范管理”的原则,加快受害竹木的清理和销售。对能够救活的受害竹木,特别是古树名木、珍贵树木等,要采取积极措施,尽力实施救护;对已经枯死的林木,要优先安排采伐指标,简化有关手续,尽快核发采伐许可证,及时清理销售,减少经济损失。除重点地段、要害防火部位和松材线虫病防治外,重点生态公益林受灾区原则上要少清理或不清理。鼓励竹木加工企业实行保底价收购,挖掘生产潜力,保证受害竹木加工利用。要加强林政管理,严防不法分子利用受灾名义乱砍滥伐林木、破坏森林资源。
  (二)加快修复基础设施,不断改善林业生产条件。基础设施薄弱,是制约林业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要把修复和完善林业基础设施作为灾后恢复重建的重要环节来抓。重点抓好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业野外生态监测和林区道路的修复,并把修复火险预测预报系统、林火瞭望监测、防火隔离带、扑火保障系统摆在优先的位置。加快林木良种基地和苗圃的基础设施修复,确保种苗生产和供应。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进一步完善林业基础设施,不断提高林业的劳动生产率和抵御各类自然灾害的能力。
  (三)着力抓好高效林业生产恢复,切实保障山区农民收入来源。全面深入开展竹林、花卉、香榧、杨梅等高效林业基地的生产自救,抓好整枝修剪、施肥治虫等培育管理,通过应用一系列灾后自救技术措施,尽快恢复生产能力。结合灾后恢复重建,大力实施林业基地品种改良,提高良种覆盖率。积极推广长短结合、立体栽培等复合经营模式,因地制宜套种中药材、森林蔬菜等“短、平、快”的经济作物,发展林下经济,提高林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积极引导农民就地开展受害竹木加工,千方百计开辟增收渠道,弥补灾害经济损失,做到竹木损失林下补,山上损失山下补,种植损失加工补,力求达到受灾减产不减收。积极推广种植珍贵用材树种,提高林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后劲。
  (四)加强森林资源培育,切实维护森林生态功能。把灾后恢复重建与抚育改造、森林经营结合起来,加强对森林资源的培育。因地制宜开展补植造林,大力推广种植阔叶树种、彩叶树种和防火抗病虫树种,加快林分质量恢复,丰富生物多样性,构建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不断提高生态效益,增强森林生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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