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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总工会、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辽宁省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总工会、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辽宁省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政办发〔2008〕24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总工会、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制订的《辽宁省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培训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辽宁省职工安全生产知识
普及培训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安全意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和《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制订辽宁省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培训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思想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的普及培训,增强生产经营单位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与身体健康权益,促进全省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二、培训对象和目标
  (一)培训对象。
  培训的对象是全省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中,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参加专门培训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其他从业人员。其中重点对象是:安全培训基础较弱的中小型生产经营单位,矿山、冶金、交通、建筑施工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单位的从业人员。
  (二)培训目标。
  培训工作本着“先试点,后铺开;先重点,后一般;先骨干,后群众”的原则稳步推进。在2008年至2010年期间培训职工500万人。其中,2008年完成试点工作并培训职工100万人,2009年培训职工200万人,2010年培训职工200万人。
  三、组织领导
  培训的组织实施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企业全面负责”和“统一规划,分级实施”的原则。
  为加强全省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辽宁省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普及培训领导小组),负责全省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培训的管理、指导、协调和督办工作,负责组织中省直生产经营单位的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省总工会、省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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