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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城婚丧事及商业活动排街游行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城婚丧事及商业活动排街游行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石柱府办发〔2008〕12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县城婚丧事及商业活动排街游行应急处置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县城婚丧事及商业活动排街游行应急处置预案

  为迅速、妥善、有效处置好县城婚丧事及商业活动排街游行突发事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正常公共秩序,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根据县政府《关于加强县城婚丧事及商业活动管理的通告》(石柱府通〔2005〕4号)(以下简称《通告》)精神,特制定本处置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县城婚丧事及商业活动排街游行的管理力度,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刘峰为组长,县监察局、县市政园林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文广局、县卫生局、南宾镇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县城婚丧事及商业活动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协调办公室在县市政园林局,由陈正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沈平、张小康、秦中福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总体要求

  (一)依法解决,教育疏导。既要妥善处理,维护正常公共秩序,又要坚持依法办事,准确运用政策法规,采取果断措施迅速处置,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蔓延。

  (二)统一调度,明确职责。各涉事部门、单位、乡镇领导及工作人员在接到处置通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按照相关职责迅速开展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和搪塞。各相关单位要明确职责,不得相互推诿。

  三、宣传教育

  由县委宣传部负责及时传达《通告》和县纪委、县监察局《关于贯彻县政府关于加强县城婚丧事及商业活动管理的通知的意见》(石纪委发〔2005〕49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层层签订婚丧事及商业活动管理目标责任书,杜绝婚丧事及商业活动排街游行、擂鼓鸣号等扰民行为。由县文广局、县电视台负责大力宣传《通知》、《意见》,及时对违规事件曝光。县民政局负责制作发放宣传册,并在办理结婚证时签订文明从简、不排街游行举办婚事的承诺书。由县城管执法大队负责利用流动宣传车,广泛宣传《通告》内容。具体责任人:李明、陈刚辉、马世伟、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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