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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制广东省佛山市供水供电供气发票的批复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制广东省佛山市供水供电供气发票的批复
(粤国税函〔2008〕179号)


佛山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印制广东省佛山市供水供电供气统一发票的请示》(佛国税发〔2008〕25号)收悉。为加强对印有企业名称发票的统一管理,加快行业发票统一印制步伐,经研究,省局同意由你局统一印制广东省佛山市供水、供电、供气发票(发票式样见附件)。请控制发票印量,避免日后全省统一印制行业发票时所造成的浪费。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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