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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6-2007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工作的通知
填表说明:1、表中评定结果为国、地税共同评定所得,且本级国地税机关上报信息必须一致。
2、填写的各项内容务必准确、完整;
3、如属于纯地税(国税)管户,请在备注栏注明。
4、如被多次评定为A级纳税人的,请在状态栏中注明评定的次数。
附表2:
2006-2007年度D级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备案汇总表
填报单位:××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登记注册 类型
评定日期
状态
备注
第
[1]
[2]
[3]
页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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