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选好典型,稳步推进
省局将对各市局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情况开展调研,选出部分廉政文化建设成效突出的单位作为廉政文化建设的先进典型,并加以总结推广,以促进全省国税系统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的深入广泛开展。
五、落实五项活动
(一)组织一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为参加总局举办的税务系统廉政文化作品展示活动,省局在全省国税系统征集廉政文化作品,各地报送的廉政文化作品要体现内容上的针对性、形式上的多样性,并突出地方特色,增强品牌意识。其中,廉政书画作品各市局至少推荐2幅以上,多者不限;廉政诗歌、散文、小说等文学作品各市局视情推荐;其它如廉政歌曲、舞蹈、小品、海报、摄影、动漫、篆刻以及廉政文化书册等廉政文化作品,由各市局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选择推荐,题材、数量不限。所有推荐的廉政文化作品必须由国税系统内工作人员为创作主体,并于7月底前报送省局(监察室)。
(二)召开一场廉政文化座谈会。各市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选择基层一线干部、团员青年干部、干部职工家属等有代表性人群召开一次廉政文化座谈、交流会,畅谈国税廉政文化建设。
(三)组织交流活动。在廉政文化建设典型单位开展现场交流活动,相互借鉴,相互促进,推动全省国税系统廉政文化建设整体发展。
(四)举办一次廉政知识考试。7月份省局将在全省国税系统开展一次廉政知识考试,检验党纪、政纪、法纪“三纪”学习教育的成果。
(五)建立一个廉政文化场所。根据当前反腐倡廉建设的形势和要求,省局将视情建立广东省国税系统廉政文化场所,有计划地组织国税干部职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国税机关要充分认识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廉政文化建设,把这项工作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并在人力、物力和经费等方面予以支持保障,扎实抓好廉政文化建设的部署、落实。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廉政文化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必须整合各种资源,运用综合手段,形成整体合力。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主动承担牵头责任,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政策法规、人事教育、机关党委办、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等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形成合力。各市局要按照省局《意见》的要求,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具体的廉政文化建设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推动国税廉政文化建设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