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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污水进管达标处理提标专项行动的通知

  2.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把污水“进管达标、处理提标”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确保环境安全的重要抓手,作为减排工作的重要任务,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依靠科技、加大投入,健全法制、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市县合力、强力推进,确保主要目标实现。
  三、主要工作内容
  1.控制进管水量。
  限制工业污水增量。本着准入从严、监管从紧的管理理念,在环保审批中严格把好准入关。对重污染的化工、制药、印染、电镀等污染项目实施严控,按产业政策停止审批重污染项目。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新增量与减排量的替代比例不得低于1∶1,化工、医药等重污染行业改建替代比例不得低于1∶1.5,没有替代方案的一律不予审批。对于技改项目,要求按15%的比例实施总量削减。
  降低工业污水排量。继续执行严格的限排措施,控制生产效率低、高耗水企业扩大规模。鼓励印染、羽绒、酿酒等高耗水企业采用“中水回用”和“废水套用”等措施,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率。积极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大力推广气流染缸替代O型J型染缸,减少污水排放总量。确保污水排放总量控制在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范围内。
  进一步提高生活污水纳管入网比重。加快市区城南区块西江小区、华侨新村、教工宿舍、秦望公寓等小区污水入网,督促碧水南苑、沁雨苑、润和山庄、时代凤凰岛等已具备入网条件的小区限期入网。加快绍兴县柯桥区块、周边街道、重点乡镇生活污水入网进度。结合农村“五整治一提高”工程,提高农村污水收集率;列入《绍兴市“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方案》的重点乡镇的生活污水,有条件纳管的必须纳入污水收集管网。
  2.改善进管水质。
  治理一批。凡污水达不到进管标准的,一律实行限期治理,限期治理期间必须采取限产限排、调整产业产品结构、增加污水预处理设施等措施做到达标进管。凡限期治理中必须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的企业,要抓紧实施,2009年10月前必须全部建成。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要实施停产整治,直至责令关闭。环保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管,重点是对污水处理厂的实时监控;水务部门要加强对排污单位纳管水质的监测,必要时关闭该单位纳管阀门,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
  淘汰一批。坚持优胜劣汰,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加快淘汰印染、化工、电镀等行业落后生产能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凡纳管水质不能达标且治理无望的低小散企业一律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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