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及其职责的通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及其职责的通知
(粤国税函〔2008〕243号)


广州、深圳、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了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全省国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并使省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工作机构的组成和职能与税务总局的相关机构的组成和职能相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和税务总局的有关要求,省局对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并明确了职责。现通知如下:
  一、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其职责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李永恒(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连春(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周家喜(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刘和平(办公室主任)
      陈方华(政策法规处处长)
      陈学著(流转税管理处处长)
      高 峰(所得税管理处处长)
      刘新华(征收管理处处长)
      陈忠明(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处长)
            王振球(国际税务处处长)
      曹志成(计划统计处处长)
      刘 尔(财务处处长)
      梁世桃(人事处处长)
      刘想民(教育处处长)
      陈永和(监察室主任)
      黄坚儿(稽查局局长)
      蒋余良(信息中心主任)
      王梦连(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陈耀年(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主任)
      曹慧球(培训中心主任)
  (二)主要职责
   1.负责全省国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与决策。
   2.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国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税务总局报告我省国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二、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及其职责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