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建设:(一)建立和完善定期学习制度,广泛开展“我为创业创新作贡献”大讨论。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作风建设宣传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的导向和示范作用。
(三)建立和完善网络与舆情监测制度。
十三、葛慧君同志
对分管的省公安厅、省安全厅、省司法厅、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国资委、省法制办、省新闻出版局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反腐倡廉建设:(一)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惩防体系建设,抓住投资决策、资本运营、产权交易、销售采购、改制重组等关键环节,完善集体决策制度,强化企业风险管理,加强任中和离任审计,开展企业效能监察,建立健全企业领导人员收入分配、薪酬管理、股权期权激励、职务消费等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二)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认真抓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
(三)加快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建设。
十四、陈加元同志
对分管的省民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建设厅、省环保局、省人防办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反腐倡廉建设:(一)深化村务公开。
(二)加强对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
(三)加大专项治理力度,重点解决生态环境保护、房屋拆迁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四)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
十五、钟山同志
对分管的省民宗委、省外经贸厅、省旅游局、省外办、省侨办、省台办、省打私与海防口岸办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活动的管理,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
十六、茅临生同志
对分管的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粮食局、省供销社、省协作办、省农科院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反腐倡廉建设:(一)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二)强化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