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浙江省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深入开展“三谈一述”,认真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
(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
作风建设:(一)加强党员干部作风教育培训。
(二)坚持领导干部蹲点调研制度,进一步健全结对帮扶制度。
(三)健全为民办实事制度,完善便民服务机制,继续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积极破解难题。以“创业立新功、创新促发展”为主要内容,开展“创业对接、再增感情”和“创新推动、再破难题”专项活动。
七、陈敏尔同志
对分管的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监察厅、省人事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统计局、省物价局、省地税局、省机关事务局、省发展规划研究院、各驻外办事处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反腐倡廉建设:(一)认真贯彻《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新闻发布等公开形式,深化政务公开。深入推进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全面建设电子监督系统。
(二)加强对行政机关资产的使用、处置、收人情况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的监管,加强对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监督检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
(三)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建立健全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后评价制度,加快推进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
(四)严格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纠正违规新建和装修办公用房等行为。
(五)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规范其服务和收费行为,建立健全不良行为记录查询和失信惩戒制度。
(六)加强对市场价格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
(七)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推进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
(八)更加有效地开展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进一步加强行政监察。
(九)加强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执行情况以及土地出让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
(十)推进民主评议和政风行风热线工作,继续抓好群众满意基层站所评议和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