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规划(2005-2007年)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规划(2005-2007年)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局):

  为全面总结评估近3年来全省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规划实施情况,更好地推动全省就业服务工作,根据《广东省就业服务体系“新三化”建设三年工作规划(2005-2007年)》(粤劳社〔2004〕117号)的要求,省厅决定于今年底明年初组织开展全省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规划(2005-2007年)评估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验收内容

  全面评估验收《广东省就业服务体系“新三化”建设三年工作规划(2005-2007年)》的实施情况:

  (一)近3年来,当地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总体情况和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历年检查总结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特别是围绕“完善提高年”活动主题,开展2007年就业服务工作情况。

  (二)制度化建设情况。包括制定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及落实情况,具体有: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免费就业服务制度、就业援助制度(重点是“零就业家庭”)、公共就业服务组织管理制度(重点反映全市统一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建设、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八统一”规范化建设等情况)、经费投入机制、城乡统筹就业制度(重点反映《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发放管理、实施“百万工程”和“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等情况)等。

  (三)专业化建设情况。包括就业服务功能完善、开展“路径”就业服务、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践行人本服务理念、就业服务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一站式”办事大厅建设等情况。

  (四)社会化建设情况。包括扩大服务范围、整合社会资源、强化社会监督等情况。

  二、评估验收步骤

  全省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规划(2005-2007年)评估验收工作共分为自查评估、重点核查、总结表彰与座谈交流三个阶段:

  (一)自查评估(2008年1月31日前)。

  各地级以上市组织所属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全面回顾3年来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各项工作总体成效,认真查找存在问题与不足,提出整改思路和措施,研究提出2008年工作思路和建议〔重点是如何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就业促进法》以及《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保障部第28号令),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公共就业服务职能,推进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深入开展〕。

  (二)重点核查(2008年2月下旬-3月初)。

  针对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的重点、难点内容,省厅组织若干核查组对各地自查评估情况进行核实验收,检验实际工作成果。

  (三)总结表彰与座谈交流(2008年3月底4月初)。

  通报全省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自查评估和重点核查情况,表彰先进,交流经验,部署实施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第二个三年规划和2008年全省就业服务工作。

  三、有关要求和说明

  (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省厅方案的安排和要求,认真部署,狠抓落实,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全省评估验收结果将向省政府专题报告,并通报各地级以上市政府。

  (二)请各市对照《广东省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规划(2005-2007年)评估验收表》,逐项逐条进行自查评估,确保每一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都清晰明了。书面总结材料应重点突出当地“新三化”建设总体特色和2007年工作新进展,连同评估验收表于2008年1月31日前上报省厅就业中心。

  (三)省厅重点核查、总结表彰与座谈交流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黄 耀,电话:(020)83360635,传真:83337480

  附件:广东省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规划(2005-2007年)评估验收表

  二○○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