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商政办发〔2008〕4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近期,部分地区发生手足口病(EV71感染)疫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5月2日,手足口病已被列入国家丙类传染病管理。截止5月10日,我市共报告散发手足口病例7例,涉及五个县区。春夏季是传染病的易发季节,特别是今春以来,各类传染病疫情形势严峻,防控工作任务艰巨。为了有效预防控制手足口病及其他呼吸道、肠道等春夏季传染病发生,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少年儿童的身体健康,现就有关防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关注民生、促进和谐、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增强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负责具体工作落实,切实加强对夏季爱国卫生运动和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要迅速建立健全综合防控指挥和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疾病预防、医疗救治、检验检疫、教育宣传等方面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把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卫生工作的首要任务,认真分析各种传染病可能流行的趋势,研究部署防控对策。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将疾病预防控制及传染病防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级各类医院要成立综合治疗小组,负责手足口病诊断治疗工作,严防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
二、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防控措施。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特别是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要密切关注手足口病的疫情动态,严格按照《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依据卫生部印发的《医疗机构手足口病诊疗技术指南(试行)》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手足口病防控指南(试行)》,制订和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做好各项技术、物资和人力储备,强化疫情监测、报告和分析工作,严防疫情蔓延。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值班和咨询电话。及时、准确掌握疫情动态,在收到疫情报告后,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早进行防治,争取在最短时间将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
三、加强医疗救治,维护群众健康。各级医疗机构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高度出发,认真做好患病儿童的医疗救治工作,科学诊断、合理治疗,提高诊疗效果,降低疫情危害。要严格执行分级救治制度,村卫生所一旦发现5岁以下儿童发烧伴有手足口疱疹病例,要立即护送到乡镇卫生院诊治;乡镇卫生院确诊为手足口病疑似病例的,要立即转送到县级定点医院;县级定点医院接诊手足口病危重病例的,应及时提出会诊申请,市级专家组要迅速赶赴现场指导诊治。要在各类医疗机构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设立发热与疱疹病例专门诊室,加大儿科和呼吸科医疗救治力度,严格医疗消毒隔离措施,防止手足口病与其他常见病混合就诊,避免医源性感染,出现发热、出疹等症状应及时就诊,及时隔离,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