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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当前抗震救灾工作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当前抗震救灾工作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商政办发〔2008〕5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当前抗震救灾工作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应急值守。各县区政府、市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实行总带班,带班副职和值班干部24小时在岗在位,与市政府应急办(总值班)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对各类信息、各种突发事件必须靠前指挥、有效处置、及时上报。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无论因公因私外出,必须向市政府主要领导请假报告,征得同意后方可离开,否则严肃追究责任。

  二、立即暂停与抗震救灾无关的公务活动。各级政府、市级各工作部门要着力抓好地震灾情核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其他自然和地质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凡与以上工作无关的全市性会议、节庆、活动必须暂停召开。

  三、加强政务督察。各级政府督查室要加大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要部署的督查力度。各级领导到基层检查指导工作,要轻车简从,不得迎送和超标接待。市政府常务会议、全体会议和与救灾有关的重要会议,主要负责人不得请假,会议决定事项要抓紧办理,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向市政府督查室报告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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