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2008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池政办〔2008〕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站前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池州市2008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五月七日
池州市2008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确保我市食品安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因地制宜、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方针,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突出重点,强化整治,有效解决影响我市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着力提高我市食品安全水平,为构建和谐池州提供食品安全保障。
二、整治目标
(一)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种国家禁用的高毒农药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县城农贸市场农产品质量100%纳入检测;主要农产品检测合格率达标,其中蔬菜农残合格率达90%以上,瘦肉精不得检出,饲料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有营业执照或卫生许可证企业100%建立电子监管档案;县(区)城关生猪定点屠宰率100%;乡镇政府(办事处)所在地定点屠宰率95%以上;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率100%;县城城关以上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三)进一步清理和规范食品经营主体,推进食品经营者建立并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协议准入、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以及市场开办者质量管理责任等自律制度,县城以上食品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进货台账制度,乡镇(街道)、社区便民超市和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行政村食杂店85%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积极推广应用“诚信通”系统,城镇安装率达85%,农村安装率达60%;“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村便民超市食品统一配送率达到8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