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进一步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省城镇居民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参保人数达到638万人,城镇居民中低保人员和重度残疾人参保率达到100%。
25.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全省有农业人口的县(市、区)全面实行新农合制度,力争参合农民达2700万人,人均筹资标准由50元增加到90-100元,统筹基金使用率达到75%,参合农民住院一次报账率达到90%。
26.对农村独女和二女结扎户家庭成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承担费用由财政负担。
27.继续实行城乡医疗救助。扩大农村医疗救助范围。将农村低保新增的50万人纳入农村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范围,省财政新增安排资金5500万元,市和县(市、区)新增配套资金2500万元,资金使用率达到80%;城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市级配套资金2657万元,县级配套资金5000万元,资金使用率达到80%。
28.对全省儿童一类疫苗实行免费接种。在免费接种5种疫苗预防7种疾病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逐步扩大至14种疫苗预防15种疾病,确保全省以乡为单位,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费接种率达100%。
29.继续抓好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券的实施。向全省城市居民中的60岁以上老年人、0-3岁儿童、孕产妇、35-60岁妇女、低保对象、残疾人等六类人群,发放公共卫生服务券500万张,让更多的城镇居民免费享受公共卫生服务。
30.积极推进10万名残疾人康复。对2000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对200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药物医疗救助,对1000名贫困肢残人装配假肢,对500名贫困聋儿提供言语康复训练,对60000名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
31.提高1-6级伤残军人和在乡红军老战士医疗保险资金统筹标准。
32.继续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省50%村卫生室(所)、60%乡镇中心卫生院、70%县级综合医院、55%县级中医院、60%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达到国家建设标准。
33.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全省80%县级疾控机构实验室疾病检测检验能力达到国家建设标准。
34.深化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督,使次均门诊、住院费用继续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35.开展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和药品快速检测工作。配合新农合全覆盖,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在全省开展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购置药品快速检测设备,保证广大参合农民能够及时、方便地得到安全有效的药品。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