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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衢州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2、支付方式。按照不同的支付主体,对不同类型的支出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

  (1)财政直接支付。由财政部门开具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包括: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物品和服务采购支出,以及适宜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其他支出。

  (2)财政授权支付。预算单位根据财政授权,自行开具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财政性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实行财政授权支付的支出为未纳入财政直接支付管理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

  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具体支出项目,在财政部门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中列出。

  3、支付程序。

  (1)财政直接支付程序。预算单位依据批复的用款计划,在财政直接支付额度内向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提出支付申请;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根据批复的用款计划及相关要求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向代理银行发出支付令,并通知人行国库部门;代理银行从财政零余额账户向收款人付款后,与国库单一账户、财政专户进行支付清算。

  工资性支付涉及的各预算单位人员编制、工资标准、开支数额等,分别由编制部门、人事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定。

  (2)财政授权支付程序。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依据批复的用款计划,向预算单位下达授权支付额度并通知人行国库部门和代理银行;预算单位依据批复的用款计划,在授权支付额度内,向代理银行开具支付令;代理银行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向收款人付款或向预算单位支付现金后,与国库单一账户、财政专户进行支付清算。

  四、改革的配套措施

  建立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是对财政资金的账户设置和收支缴拨方式的根本性变革,是一项十分庞大和繁杂的系统工程。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积极支持改革,逐步实现预期的改革目标。

  (一)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在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使所有财政资金的收付都建立在明晰的预算基础上,为顺利实施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创造条件。

  (二)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办法。结合我市改革需要,相应制定一整套规范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包括《衢州市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衢州市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办法》、《衢州市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资金银行清算办法》等,明确财政部门、人行、征收单位、预算单位和代理银行等各方的职责,为改革的顺利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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