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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衢州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5、经同级人民政府或财政部门批准,由财政部门为预算单位开设特设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在管理上有特殊要求的财政性资金。

  上述账户和专户要与财政部门及其支付执行机构、人行国库部门和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保持一致,相互核对有关账务记录,逐步实现由国库单一账户核算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并通过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处理日常支付和清算业务。

  (二)规范收入收缴程序。

  1、收入类型。财政收入按政府收入分类标准进行分类。

  2、收缴方式。财政收入的收缴分为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

  3、收缴程序。

  (1)直接缴库程序。直接缴库的税收收入,由纳税人或税务代理人提出纳税申报,经征收机关审核无误后,由纳税人通过开户银行将税款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直接缴库的非税收入,比照上述程序缴入国库单一账户。

  (2)集中汇缴程序。小额零散税收收入,由征收机关在收缴收入的当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直接缴库以外的非税收入(包括现金缴款),由征收机关通过政府非税收入汇缴专户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4、规范收入退库管理。涉及从国库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执行。

  (三)建立和完善分月用款计划制度。

  分月用款计划是支出预算的执行计划,由预算单位依据批准的年度部门预算(预算执行控制数),按预算支出年度均衡性或实施进度,分资金性质、支出功能(经济)科目和支付方式进行编制。

  预算单位应于每月中旬前将次月的用款计划报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经财政部门批复的用款计划是办理各项财政资金支付的依据。

  (四)规范支出拨付程序。

  1、支出类型。按照政府支出分类标准,财政支出总体上分为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根据支付管理需要,具体分为:工资支出、购买支出、零星支出和转移支出等。

  (1)工资支出,指预算单位的工资性支出。

  (2)购买支出,指预算单位除工资支出、零星支出之外,购买服务、货物和工程项目等支出。

  (3)零星支出,指预算单位购买支出中的日常小额部分,未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分类表》或列入该表但未达到规定额度的支出。

  (4)转移支出,指拨给预算单位或下级财政部门,未指明具体用途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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