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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电子政务2008年度建设任务指导书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条例》《办法》的要求,在本地政府门户网站实现政府信息依法公开,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箱;加快开发网上办事系统,深化网上便民服务,实现办事项目过程和结果的集中公示;整合各直属单位的网站信息和服务,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在线访谈等不少于一次。

  (二)电子政务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确保网络稳定运行,借助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开展电子政务应用,加快安全体系建设,推进电子政务数字证书的应用。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完成市级电子政务网络全覆盖工作,协助市电子政务中心对网络运营商进行服务质量考核;配置防火墙、入侵防御、防病毒等安全系统;根据应用需求,逐步推广应用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数字证书,加固安全体系,完善管理制度。

  各县(市、区)政府:利用电子政务网运维支撑平台终端开展网络运维工作,完善网络运维队伍和管理制度,确保全市电子政务网络稳定可靠运行,并配合相关单位开展虚拟专网等增值服务;完成本地基础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评估和定级,并在此基础上增添安全设备,加固信息安全,完善管理制度;完成电子政务外网安全支撑平台CA系统建设,逐步推广应用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数字证书。

  (三)电子政务应用工作。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继续推进机关办公电子化,积极推进全市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要继续推进市区电子地图系统的数据采集工作,配合做好市区电子地图信息查询电子触摸屏的布点工作;推广使用新版二维条码文件流转管理系统;按照省政府要求部署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审批系统,依照省电子监察统一数据采集标准做好接口,实现数据自动上报;建设即时通讯系统,实现与全省“浙江政务通”实现消息互通;配合部署市级统一的防杀毒系统。

  各县(市、区)政府:要继续用好并推广新版二维条码文件流转管理系统;继续做好省政府办公厅统一部署的公文、信息、批示、会议、邮件等应用系统终端的技术保障工作;按照省政府要求,尽快成立各县(市、区)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领导小组,落实工作机构,加快完成本地区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和其他事项的梳理工作,推进行政审批电子化建设,部署县级电子监察系统,实现与省级、市级电子监察系统的互联互通;建设即时通讯系统,实现与全省“浙江政务通”实现消息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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