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发生地质灾害的特点分析。
1.发灾时间集中在汛期。全州发生的94起地质灾害中,4月1起,5月15起,6月17起,7月28起,8月12起,9月15起,10月6起。全年地质灾害集中发生于5月中旬至10月中旬期间,与2006年相比,发灾时间有所提前。
2.滑坡、泥石流是主要灾种。2007年全州17县市均有地质灾害发生,其中会东县21起,西昌市11起,昭觉县10起,布拖、宁南县各7起,雷波、冕宁、甘洛县各5起,会理、盐源县各4起,越西、金阳、美姑、普格县各3起,喜德、木里、德昌县各1起。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金沙江及其支流、雅砻江及其支流、大渡河及其支流、安宁河及其支流峡谷地带地质灾害高易发区。94起地质灾害中,滑坡占52.1%(49起),泥石流占27.7%(26起),崩塌占10.6%(10起),地面塌陷等其他地质灾害占9.6%(9起),发生的灾种以滑坡、泥石流为主。
3.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主要集中在泥石流这一高突发性灾种上。泥石流灾害突发性强、来势凶猛、避灾难度大。2007年我州因泥石流灾害造成死亡和失踪的人数为15人(占总数的75%),泥石流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达3238.8万元(占总数的79.5%),仅7月29日发生在布拖县交际河区龙潭镇的一次泥石流灾害就造成2030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
4.降水是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发因素,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加重。2007年发生的地质灾害主要集中在主汛期,连续降水、强降水是地质灾害,尤其是泥石流地质灾害的直接诱发因素。因人类不合理工程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呈上升趋势。
三、2007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经过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不懈努力,全州地质灾害防治基础工作得到有效加强,但是在看到所取得成绩的同时,我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受全球气候变暖等因素的影响,气候变化异常,极端气候条件下灾害强度增加、频率增多、破坏性增大;二是一些地方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视不够,工作责任主体不明确,地质灾害防治意识淡薄,相关工作滞后;三是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没有按规定列入财政预算,有的地方连起码的监测运行经费和应急抢险经费都得不到落实,严重制约了群测群防体系的建立和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四是人少任务重的矛盾十分突出,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乏,应急处置工作迟缓;五是群测群防体系还不够健全,个别隐患点的防灾预案、防灾工作明白卡、防灾避灾明白卡发放不到位,存在防灾死角;六是一些地方预防、避让地质灾害措施不落实,临灾反应能力不强;七是人类不合理工程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加剧了地质灾害的发生,特别是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的违规建设行为,已成为发生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人民群众财产重大损失的重要原因。对存在的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