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阶段:检查验收,巩固完善(11月1日-12月31日)
主要任务:自查整改,检查验收,巩固完善。
1、自查整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自查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由各县市区林改领导小组按照全省统一检查验收标准和办法,对集体林改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要予以纠错整改,发现有遗漏项目和内容的要予以补充完善。自查工作结束之后,写出林改工作总结和验收申请报市林改领导小组。
2、检查验收。在各县市区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市级林改办组成检查验收小组,按照全省统一检查验收标准和办法,对各县市区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行全面量化考评和检查验收。
3、巩固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要积极引导林农采取多种形式,建立民间护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组织,组建新的经营实体,健全保护森林资源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林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
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确保改革质量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各阶段工作重点和方法步骤,并制定分阶段量化考核目标。桐柏县要按照原试点方案组织实施,在完成主体改革的同时,要积极推进配套改革,为全市整体推进配套改革积累经验,探索路子。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分级负责的领导机制
1、市林改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市林改实施方案,审核各县市区林改方案,组织领导各项林改工作。市林改办负责检查督导各县市区的林改工作,配合省林改办搞好对各县市区林改抽样复查。
2、各县市区林改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地林改工作,制定林改意见和实施方案,审核各乡镇林改方案,组织落实林改的各项工作。县市区林改办具体负责林改业务工作,组织落实林改实施方案,搞好林改业务培训,直接参与和指导各乡镇、村组的林改工作,负责群众信访接待、林权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林权登记和办证工作,负责林改自查验收工作。
3、各乡镇林改领导小组负责本乡镇林改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林改意见和实施方案,配合县市区林改办搞好林改培训工作,审核各村组林改方案,落实干部包村责任制,派出林改工作组驻村开展工作,全程参与指导村组林改工作。配合县市区林改办搞好林改自查和检查验收工作。
(二)建立分工协作的协调机制
林业部门负责林改方案审定、操作规程的培训、政策法律咨询、林权登记、换发林权证书等;发改、财政等部门要研究出台减费让利、资金扶持等优惠政策,加强对林改和林地资源开发、生态公益林保护等资金保障;人事部门要按照精简效能的要求,从机构和编制上保证林业部门正常开展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建立健全林农负担监测、信访举报及检查监督机制,确保不因林改增加林农负担;档案部门要为林改搞好档案管理服务指导工作,按照规定做好林权档案接收进馆工作;金融、保险部门要抓好林权抵押贷款和林业资产投保试点工作,向林农提供小额贷款和保险业务支持;新闻单位要积极宣传集体林改的意义、法律、政策和各地在改革中总结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等,加大林改宣传力度,营造改革舆论氛围;民政、国土、建设、交通、水利、农业、法制等部门要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地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形成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整体动力。
(三)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督导检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