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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关于改扩建项目的定额补贴问题。按市政府审定的改扩建面积,每平方米由市财政定补800元。三区建设项目相关教学设备的配备及勘探、设计等有关服务性费用由各区负责;市直建设项目教育设备的配备及勘探、设计等有关服务性费用由市财政审核解决。
  (三)关于建设资金问题。建设资金以教育附加为主,不足部分由市教育局贷款,市财政贴息。贷款及贴息办法由财政部门审定。
  (四)关于建设项目的收费问题。经市政府审定的所有教育建设项目,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免除,服务性收费减半或免收。建设项目中的规划费、工程监测费、图纸审查费、审计费、防震监测费免收;其他服务性收费,所收费用由财政、物价部门审定后,市直学校项目由市财政解决,区属学校项目由区财政解决。
  六、保障措施
  (一)将《中小学布局规划》纳入市总体规划。将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放在城乡规划发展的优先位置;在制定总规和详规时,对新建学校要逐所规划布局,并在南阳城市规划图中标出;小学规划用地原则上不低于30亩、初中规划用地原则上不低于60亩、高中规划用地原则上不低于300亩,坚持标准,从严控制,确保教育用地。
  (二)逐步理顺城区中小学管理和投入体制。中心城区教育管理体制要按照明确目标、统一规划、均衡发展、创造条件、循序渐进的原则有序进行。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明确以县(区)为主的体制,建立责权利统一的教育投入、管理体制。卧龙、宛城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是中心城区中小学建设、管理的主体;要借助工资改革,拉近市、区教师工资和待遇,逐步过渡到大中专院校由市管理,中小学由区管理。
  (三)加强队伍建设,解决学校改扩建后的师资紧缺问题。
  2008年度新建、改扩建、资源整合所需教师通过公开选拔,择优录用,确保新建、扩建后的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发挥改扩建工程的最大效益。
  (四)加强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学校建设属特殊工程项目,参与招投标施工队伍必须有三级以上资质;质量监督部门要为每一所有施工项目的学校配备一名监督员,严把进度、规范操作和建筑质量关;每所项目学校确定一名懂技术人员,深入现场,严格把关,确保工程质量。
  (五)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1.调整充实中心城区中小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朱广平同志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长青同志、副市长冯晓仙同志任副组长,市政府办、教育、发改、规划、国土、财政、建设、公安、人事、编制等部门和卧龙、宛城区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中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郭鹏、贺国勤、胡云生、李金旺同志为副主任。办公室下设三个小组,胡云生同志任资金组组长,贺国勤同志任项目组组长,李金旺同志任规划组组长。规划组由市规划局、教育局、建委、发改委、国土局、拆迁办组成,市规划局牵头,负责规划、设计、建筑方案评审等工作;资金组由财政局、教育局组成,市财政局牵头,负责筹措拨付项目资金;项目组由市教育局、规划局、建委、发改委、国土局、拆迁办、公安局、文化局、地震局、墙改办、人防办、气象局、环保局、电业局、水务集团、卧龙区、宛城区、高新区管委会组成,市教育局牵头,负责项目建设与管理工作。卧龙、宛城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和市教育局成立相应规格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每所学校确定一名建设责任人,并确定一名县级领导分包,及时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各类问题。2.明确各有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市财政局负责筹措资金,审核建设标准,招标选择施工队伍,按期拨付工程进度款,落实市直学校新增教师工资待遇,保证学校公用经费;市人事局负责审定、实施市直学校扩容后新增教师选聘方案制定并会同市教育局负责招聘的具体实施工作;市编办负责解决学校扩容后新增教师编制问题;市教育局负责制定规划建设方案,新建改扩建学校办学层次规模、校舍建筑面积、建设工期由市教育局根据国家、省有关标准,结合南阳实际情况制订,以政府文件形式发布,作为学校总体设计、建设项目、项目招标及建设的依据,负责项目建设及竣工验收,会同人事部门合理调配教师资源,促进各学校均衡发展;市规划局负责审查项目规划和建设方案,办理相关规划手续;市发改委负责办理项目立项和施工建设手续;市人防办负责办理项目人防手续;市墙改办负责办理项目墙改手续;市国土局负责办理项目用地审批手续;市建委负责办理图纸审查、绿化、工程质量监督、质量监测及工程验收手续;市文化局负责办理项目文物勘探手续;市地震局负责办理项目地震评价手续;市消防支队负责办理项目消防手续;市气象局负责办理项目防雷手续;市环保局负责办理项目环保手续;市电业局负责办理改、扩建学校新增用电手续;市水务集团负责办理改、扩建学校新增用水手续;市拆迁办负责办理相关学校拆迁手续。3.实行责任追究制。中心城区学校建设已列入市政府为民办的“十件实事”,将中心城区学校建设列入三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的年度目标,对按期完不成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办理相关手续推诿扯皮、工作不力的有关部门和个人,将追究责任,从严查处。4.强化督查,发挥媒体和舆论的监督作用。中心城区学校建设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研究解决学校建设方面的有关问题;市中心城区学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发《中心城区学校建设简报》,半月通报一次进度;市政府督查办两月要发一次督查通报;各新闻媒体要每半月报道一次工程和工作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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