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高新区改扩建1所小学。市六十五小。学校规划办学规模24班,现有12班规模,拟新建教学楼3500平方米,补助资金280万元,增加学位600个。
4.市直改扩建1所学校:市十三中,规划建设操场,补助资金80万元。
(二)续建3所学校。即:市特殊教育学校、十七中初中部、二十一小。征地181亩,新增建筑面积9590平方米,2008年度投资2959万元,新增学位2630个。(见附表3)
1.市十七中初中部。规划规模30班,现有16班规模,征地30亩,投资680万元。
2.二十一小。规划规模36班,现有24班规模,征地31亩,投资620万元,建为九年一贯制学校。
3.市特殊教育学校。拟征地120亩,建教学楼、综合楼、学生宿舍楼和餐厅。
(三)新建3所学校。由宛城区负责在张衡东路征地30亩,新建1所24班规模的小学(即市十三小);由卧龙区负责,征地60亩,在车站南路建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由高新区负责,社会力量投资易地新建市63小学。
三、建设主体
卧龙区政府负责市九中、卧龙实验学校改扩建工程,市21小的续建工程和车站北路、车站南路小学的建设与管理;宛城区政府负责市4中、市16中、28小及四中操场改扩建工程,市17中初中部续建工程,张衡东路小学(十三小)的建设与管理;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63小、65小改扩建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市教育局负责市13中改扩建工程和市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设与管理。
四、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07年10月-2008年2月):对中心城区所有中小学调查、摸底、排队,制订改扩建、新建、续建学校实施方案,办理开工手续。
(二)开工阶段(2008年3月1日-10日):改扩建项目及部分新建项目举行开工仪式。
(三)施工阶段(2008年3月11日-8月10日):全面施工阶段,调整学区区划范围,配备师资和设备。
(四)竣工验收阶段(2008年8月11日-8月20日):7个扩建项目全部竣工;市特殊教育学校一期工程基本竣工;2008年12月底前完成新十三小和市十七中初中部和二十一小的用地审批工作。
五、相关规定
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投入“以县(区)为主”的管理体制,对2008年三区和市直实施学校建设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关于学校建设项目的确定和监管问题。从今年开始,所有新增教育基建投资项目,一律实行报批核准制并纳入财政投资评审和政府采购范围,并严格按规模及投资额度进行建设,对擅自超规模部分,市财政不予解决。三区由市财政解决的教育基建投资项目,先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拿出意见,经区政府(管委会)同意,由市教育、发改、财政、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论证,报市政府研究确定后,由三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按审定的投资规模及额度进行实施。市直新增教育基建投资项目,经市教育局和有关部门论证,报市政府审定;必须提供完备的规划部门审批文件、发改委立项文件、市政府及市教育局审批文件或意见,具体投资概算、可行性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