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宛政办〔2008〕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08年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2008年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证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建设工作顺利进行,尽快缓解中小学“大班额”现象和学生“入学难”问题,促进均衡教育工作健康发展,特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本着加强领导,加大投入,明确责任,整合资源,创新机制的原则,继续把扩大中小学资源总量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根本,科学规划,分期实施,通过新建、续建、改建等方式,扩大中小学学位,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基础保证。
二、建设任务
2008年计划新建、改扩建、续建中小学13所。其中,改扩建中小学7所,续建学校3所,新建3所。计划补助资金5787万元,新增建筑面积60390平方米(当年完成38590平方米),增加学位10640个。(见附表1)
(一)改扩建学校7所。新增建筑面积20600平方米,补助资金1728万元,增加中小学位3810个(见附表2)。
1.卧龙区改扩建2所学校,(其中初中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补助投资资金640万元,新增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增加1290个学位。
(1)市九中。学校规划办学规模36班,现有24班规模,拟增加教学楼3000平方米,补助资金240万元,增加660个学位。
(2)卧龙区实验学校。学校规划办学规模36班,现有24班规模,拟增加建筑面积的教学楼5000平方米,补助资金400万元,增加学位630个。
2.宛城区改扩建3所学校(其中小学1所,初中2所),补助资金728万元,拟新增建筑面积9100平方米,增加1920个学位。
(1)市四中。学校规划办学规模36班,现有24班规模,拟新增教学楼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补助资金280万元,增加660个学位。
(2)市十六中。学校规划办学规模为30班,现有18班规模,拟新增教学楼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补助资金240万元,增加660个学位。
(3)市二十八小。学校规划规模24班,现有12班规模,拟新建教学楼2600平方米,补助资金208万元,增加600个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