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南阳市建成区部分街道命名和对部分已命名街道调整分段的通知
(宛政[2008]23号)
卧龙区、宛城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地名管理,丰富南阳文化内涵、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适应我市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务院《
地名管理条例》和《
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尊重历史,照顾习俗,含义健康,内涵优美,体现规划,突出特点,好找好记,方便管理”的命名原则,在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市政府决定对南阳市建成区部分街道进行依法命名,并对部分已命名街道分段进行调整,现将命名后的街道名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南阳市建成区部分街道命名表
2.南阳市建成区部分已命名街道调整分段表
二○○八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1
南阳市建成区部分街道命名表
序号 | 道路名称 | 走向 | 起止点及方位 | 备 注 |
1 | 中达街 | 东西 | 西起汉画馆门前,东至滨河路 | |
2 | 商苑街 | 南北 | 北起北环路,南至312国道 | 南阳经济管理学校东墙外南北路 |
3 | 南泰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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