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加快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所有县城都要按期建成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8.5万吨/日,2010年形成年削减COD2.5万吨的能力。加快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加强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强化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在入口和出口均加装水流量计和水质自动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省、市环保和建设主管部门实现联网。对未按规定要求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公开通报,限期整改。全市新增垃圾处理场11座,新增垃圾处理能力0.18万吨/日,2010年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县城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加强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费征收率达到85%以上。
(十)抓好农业节能与农村污染防治。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测土施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新建规模化养殖场要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2008年6月底前现有规模化养殖场必须建成污染治理设施,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NH3-N)必须达标排放,否则,依法关闭。加快农村改水改厕进程,逐步解决农村生活垃圾随地堆放、生活污水直接外排等问题,改善农村环境状况。加快淘汰和更新高耗能落后农业机械装备,更新改造农业提水排灌机电设施。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推广省柴节煤灶,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以及农作物秸秆发电、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系统。2010年,秸秆发电装机力争达到10万千瓦;全市新增沼气用户40.6万户。
四、加大结构调整力度
(十一)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进一步落实《
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鼓励发展低耗能、低污染、高技术含量的先进生产能力。加快发展服务业,研究制订全市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放宽市场准入,发展一批现代服务业龙头企业,重点发展现代物流、科技咨询服务、文化、旅游、社区服务等新兴服务业,提高服务业在三次产业中的比重。突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高新技术产业从加工装配为主向自主研发制造延伸,推进自主创新成果转化,重点培育光电、光伏、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超硬材料及先进制造业等产业。
(十二)积极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制定促进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政策措施和中长期规划,推进太阳能、地热能、水电、沼气、生物质能的科研、开发和建设。加快建设风电、核电和水电项目,力争2008年方城风电2.325万千瓦机组建成,2010年达到5万千瓦;2010年小水电装机达到15万千瓦。稳步发展替代能源,实施生物化工、生物质能固体成型、生物质气化燃料等一批具有突破性带动作用的示范项目,抓紧开展生物柴油基础性研究。积极推进燃料乙醇生产技术开发和原料基地建设,以天冠集团为依托,加快镇平县3000吨/年纤维乙醇项目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