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宛政[2008]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南阳市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二月十七日
南阳市节能减排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07〕46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实现“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进一步明确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到2010年,万元生产总值能耗由2005年的1.36吨标准煤下降到1.09吨标准煤,降低20%;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到6.5万吨/年,比“十五”末下降12.3%;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控制到6.51万吨/年,比“十五”末下降27.3%;南阳市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0%,县城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
(二)总体要求。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将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控制增量、调整存量,加大投入,强化监管,强力推进,动员全社会力量,扎实做好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突出抓好工业节能减排
(三)强力推进重点行业节能减排。电力、建材、冶金、化工、造纸等行业在我市工业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同时,这些行业也是高耗能、高排放重点行业,是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重中之重。
---电力行业。加大小火电关停力度,到2008年底,全市关停淘汰小火电机组10.1万千瓦,实现节约能源3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硫0.288万吨。加快电厂辅机系统节能改造,降低厂用电率;加快电网升级改造,降低输电、变电、配电损耗;加快燃煤机组脱硫设施建设,凡新建燃煤机组必须同步建设、同步投运脱硫设施。发展区域集中供热,在热负荷集中的区域及有条件的县(市),建设一批热电联产机组,集中供热的县(市)要全部淘汰10吨/时以下直接燃煤锅炉。2008年7月底前,南阳鸭河口发电公司和南阳方达发电有限公司燃煤电厂投运脱硫设施95万千瓦,形成削减二氧化硫能力0.95万吨。加强脱硫设施运行监管,所有建成脱硫设施的机组要与省二氧化硫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联网;对脱硫设施建成后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机组,要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扣减脱硫电价,并减少次年发电量计划的10%以上;对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或擅自停运脱硫设施以及不能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机组,不再安排发电计划,一律停产治理直至依法予以关闭。